无疑,自动驾驶技术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极大提高汽车行驶安全,大大降低公路交通死亡率。但这项技术革命完全不同于前一、二十年用于节能减排和安全的各种电子技术和装备。其最大区别在于汽车转向盘和制动装置依然掌握驾驶员的手脚之中,而最新的汽车技术革命旨在取消转向盘和制动踏板。因此,在这一目标实现的过程中,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保障措施和严格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,尽可能地安全实施。
2016年4月,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宣布《国际道路交通公约(维也纳)》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。这是无人驾驶首次在国际法律层面得到认可:驾驶员可以选择将其驾驶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,可以明确地被应用到交通运输之中。
之后,汽车工业发达诸国都有相关类似法律法规出台,并制定了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技术条件。中国作为汽车工业后发国家,在新能源智能驾驶汽车的创新研发领域内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,与此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正在同步进行。2017年6月,我国首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(上海)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启动。同年12月《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发布》。今年3月1日,《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》发布。3月中旬,《重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细则(试行)》出台。
但也有人说,“自动驾驶事故频出,致使该项技术革命的进程蒙受阴影,现在自动驾驶处于了低潮。”其实不然,单就我国的情况看来,就绝非如此。
先不说测试区的测试并未停止,最新情况时福建给百度和金龙颁发了首批自动驾驶路试牌照。其中金龙阿波罗客车可以进行无方向盘的完全无人驾驶测试。天津港内的无人驾驶电动卡车已经达到L4级已经在港区内实现精确停车和集装箱装卸。
同样在美国加州,最近其公用事业监管部门宣布,允许Waymo等自动驾驶汽车独自接送普通乘客,而无需配备司机。随便说一下,我国已有14家车企在该地获得了公路测试号牌,约占总数的31%。在任何一项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难免有挫折、有代价,因此,科学态度和法律建设(比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)方面还必须给以充分保障,这是确保人类美好生活梦想实现的关键。